根据校党委、纪委年度工作安排,今年我校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为此,10月11日下午,应我校邀请,中共烟台市纪委《廉政准则》宣讲团来我校作专题报告,宣讲团成员由中共烟台市纪委宣教室田春良主任、烟台市芝罘区党校刘昭霞主任组成。校党委副书记郭金创主持了报告会,全校科以上干部200余人参加报告会。
刘昭霞主任以《牢记〈廉政准则〉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题,从“2010年反腐力度强,成效显著”、“牢记廉政准则,不越‘52个不准’雷池一步”、“坚持修德养廉,提高防腐拒变‘自控能力’”这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通过大量的事例、翔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公权领域职务犯罪的各种现象,讲述了党中央在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特别是新近颁发的《廉政准则》,这是一部规范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法规,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同时,应充分认识到“他律”与“自律”的辩证关系,“他律”固然重要,但“自律”更是清正之源。从哲学的角度上来分析“德”是内因,“法制”是外因,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德”的核心内容体现在世界观和价值观上;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德”的核心内容不仅体现在世界观和价值观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党性”上。因此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要做到“修德养廉”。
党委副书记郭金创在报告会结束时指出,刘主任的报告既讲事实,又讲道理,对我们深入理解、认真遵守《廉政准则》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同志们在聆听报告的基础上,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廉政准则》为准绳,时常对照检查自己从政、从教的行为,懂得敬畏,懂得感恩,真正从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高压防线,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最后郭副书记要求,会后各单位要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一次由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的活动,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学习《廉政准则》,为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或进行一次座谈交流。(作者:韩长福摄影:郭万祥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