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由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开云官方注册政法学院主办,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二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在烟台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财政立宪与预算法变革”,共收到论文27篇,吸引了来自海峡两岸近40位专家学者出席。
论坛开幕式上,开云官方注册副院长盛国军教授和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旭华分别致欢迎辞。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发表了讲话。开幕式由我校政法学院院长孙守春教授主持。
论坛分为主题发言和专题研讨两个阶段。在上午的主题发言阶段,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蔡茂寅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远研究员,湘潭大学法学院陈乃新教授,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深圳君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德涛副总经理,河北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清秀教授等分别以“公共财政视野下的《预算法》修改”、“略论财政法之基本原则”、“现行预算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修订建议”、“预算法三大原则之研究——关于加强预算法的宪法指引”、“我们为什么要推动预算公开”、“河北省人大预算改革的进程”为题做了发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陈少英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大旗教授主持了主题发言阶段的活动。
下午的专题研讨阶段,西北大学法学院王鸿貌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朱孔武教授、江西财政大学法学院蒋悟真教授、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廖钦福教授等12位专家学者围绕“宪政视野下的预算法修改”、“预算透明与预算公开”、“预算法制之比较”三个专题先后发表了演讲。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蒋劲松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焦建国教授等主持了专题研讨阶段的活动。我校政法学院张献勇教授以“强化人大审批权导向下的预算法变革”为题做了发言。
本次论坛取得的主要成果为:预算法是距离宪法最近的法,必须以财政立宪的精神审视预算法的修改;较之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审批,预算法的修改是对公共资源的初次分配,更需要向社会公开;“公民行动”是推进中国预算民主和法治的重要路径;预算法的变革应当坚持以完善人大审批权为核心。
我国现行《预算法》于1994年3月由全国人大八届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本次论坛在为预算法修改建言献策以及推动我国预算法治化进程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作者:王玉华编辑:王雁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