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应我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点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在模拟法庭做了题为“公共治理为什么需要法治思维”的学术报告,300余位师生到场聆听了报告会。
报告中胡教授从什么是法治思维、公共治理为什么要加强法治思维以及如何通过防止公权力的滥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等方面表述了自己的观点。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作者:郝丽丽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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