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关于追加2015年省属高校学生奖助学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教指函【2015】54号)要求,我校共有33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获2015年国家学费补偿,其中15年入伍应届毕业生2名,15年入伍往届毕业生1名,15年入伍在校生8名,补报之前年度毕业生(应届、翌年)、在校生和退役复学生分别为11名、4名和7名,资助金额共计39.4060万元。
今年,国家调整了高校学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标准,将本、专科学生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提高到1.2万元。同时,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我校按照有关保密文件管理要求,建立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生档案和受助学生明细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作者:于培超编辑:王雁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