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在我校设立的“瀛伟律师奖学金”签约仪式举行,副院长刘向锋、烟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兼烟台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李善联、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主任邹钧出席仪式。
按照协议约定,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每年出资3万元奖励法学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仪式上,刘向锋、李善联分别作了讲话,表示希望双方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实现开云kaiyun(中国)与地方合作共赢。刘向锋为邹钧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双方还进行了教学与就业实习基地协议的签字与授牌。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及法学院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作者:李记林编辑:尹逊涛)